凡官杀混杂之局,以取清为贵,或去杀留官,或去官留杀,命局用神方能取清,见混杂而不能取清者,除去特殊情况之外,皆为破格。

七杀取运之官杀混杂:命局事业运势深度解析与建议

去官则以七杀为用,去杀则以正官为用,官杀同类,皆为克身之物,必须要身旺,官杀方能为我所用。所以,若见日主身轻,必要大运能助身为美。

不管是去官,还是去杀,去留之物最为重要,如以食神去杀留官,食神必须生旺有气;若以伤官去官留杀者,伤官必须通根有力。

此即古籍所云:身轻则喜助身,食轻则喜助食,莫去取清之物,无伤制杀之神。

命例六:古籍命造

癸、甲、丙、壬

巳、子、午、辰

命例评析:丙火生于子月,年干透癸,为丙火官星;时干透壬,为日元七杀,所谓官杀混杂。四柱不见去留之物,无所取用,日主无所适存,仕途坎坷,起倒无常。一交戊午大运,戊土合去癸水官星,去官留杀,甲木印绶化杀为用,由琴堂而迁州牧;及至丁火大运,丁与壬合,去杀留官,由州牧而履黄堂,名利裕如。如果大运不见戊土、丁火,则行运也一无所取,必然不可发达。所以无伤制杀之神,取清之物不能没有。

命例七:任铁樵命造

癸、戊、丙、壬

巳、午、午、辰

命例评析:格局构成本佳,癸与戊合,合官留杀,戊癸虽然合化为火,但是壬水七杀本可假杀为权,杀可以官论。但是运程不佐命局,大运乙卯、甲寅,克破戊土,使戊土不能与癸水作合,官杀不能去留,用神也不能取清,继而大运至癸丑、壬子,反而生助官杀,仍不能取清,日主无用可取,上不能继父志以成名,下不能守田园而创业,半生事业,亦似浮云。

命例八:篇岳统制命造

癸、丁、庚、庚

卯、巳、寅、辰

徐乐吾评注:本命造巳中丙火为杀,丁火为官,丁以巳火为根,非混杂也。特丁从巳透,官作杀论,以癸水制杀为用也。最忌见戊己土,所谓无伤制杀之神。乙卯甲寅运,虽不甚吉,而无妨碍,因不伤用神也。癸丑、壬子、辛亥,用神得地,顺利可知矣。

命例九:沈郎中命造

丙、甲、辛、辛

子、午、亥、卯

徐乐吾评注:本篇子午冲,似乎为去杀留官,但是,午亦为丙火之根,非混杂也,官作杀论,与上造同。特辛金不通根,身弱印轻,非行帮身之地不可。制杀虽佳,尚未全美,幸所行之运,申本比劫之地,戊戌己又为印地,足以帮身化杀,补其不足耳。

如果八字命局不见食神,则七杀就无制伏之物,全恃日主身强,方能敌杀,而身强最好是用阳刃敌杀,所谓杀逢阳刃者,也可以为贵格,凡阳刃与七杀配合得当者,往往威权显赫,富贵无比。

《定真》中有云:刃为兵器,无杀难存;杀为军令,无刃不尊;刃杀两显,威镇乾坤。

但是要区分杀轻刃重,或者是刃轻杀重两种情况。七杀无食神制伏,而又以七杀为用者,全恃日主自己身强,方能敌杀;如果身弱,必要有阳刃为助,但是如果刃轻杀重,阳刃不能足够助身敌杀,必要再行制伏之乡,如果大运不见食伤,不能制伏七杀,也可以用印绶化杀生身。但是,若见杀轻而刃重者,则又要喜大运见七杀旺地,以达到刃杀相协的效果。

《玄机赋》有云:身强杀浅,杀运无妨;杀重身轻,制乡为福。但是,以七杀为用,而七杀又要清纯不杂,忌见官星混杀,混则不利。

命例十:赵员外命造

戊、甲、戊、戊

辰、寅、寅、午

命例评析:戊土生于寅月,月干透甲,月令七杀,日元戊土,时支逢午,为戊土阳刃,四柱不见庚申食神,七杀无食神制伏,杀无食制,而用刃敌杀。戊土有年干比肩助身,年支辰土为根,且寅午会火生土,为身强杀旺之造,所行大运喜见印劫帮身之地,当为富贵之造;七杀纯而无杂,日元亦旺,行乙卯官运,官混杀则不宜。

命例十一:乾隆皇帝命造

辛、丁、庚、丙

卯、酉、午、子

命例评析:亦有官杀混杂,因为干支配合妥帖而成贵造者,比如本命造,庚金生于酉月,阳刃当权,干透丙丁官杀,庚以丙为杀,以丁为官,是一种典型的官杀混杂格局。而所以能大富大贵,贵为皇帝,全在于格局制化得宜,干支有情,抑其太过,补其不足,总归于中和。

庚金日元坐午,午中己土正旺,金木水火土五行俱全。酉月庚生,月建阳刃,年于透辛为身旺。日支午火,月干透丁,时干丙火帮之,丙火制庚,丁火伏辛,官杀各司其职。此造金旺火旺,火炼秋金,金火两停,可谓中和。酉金冲卯木,使卯木不能生午火,子午相冲,子水克午火,使午火不能克酉金,制伏得宜,可谓平正。

其中道理,玄而又玄,确实很难掌握,我们初学者必须多读命书,多研命理,多判八字,十分在功夫,七分靠悟性,辛苦到了,自然可以得心应手。